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资助申请办理须知

来源: 时间:2020-07-01

一、助学贷款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政策,用以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对于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报到前需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附件1-2),7-9月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需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此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评估认定,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申请国家励志奖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必要条件,否则无法申请以上资助),此表无需盖章,但需出示与此表有关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小册子、低保证等)。

三、建档立卡精准扶贫资助申请

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根据省扶贫办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建档立卡对象仅限于珠三角7市外的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等14个地级市的农村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人每学年7000元,即建档立卡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与其他省财政设立的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特别说明: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财政发放,学校只进行学费减免。

1、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的学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A4纸。

(3)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入学制作后提交。

(4)扶贫手册或镇扶贫办、镇政府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2、递交材料要求

(1)扶贫手册封面、家庭成员情况列表中有学生本人姓名等相关记录信息都复印,同时让当地镇级扶贫办或镇政府民政部门在扶贫手册(复印件)上面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2)证明要写明学生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内容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户口本地址等相关信息。

(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4,满足证明材料的其中之一可认定为建档立卡资助对象。

备注:建档立卡资助申请材料同样适用于申请绿色通道缓缴学费。

四、时间安排

10月份(暂定),学校将集中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立卡学费减免申请工作,需要申请以上资助的同学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入学后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统一交至辅导员处,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后统一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缴清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的学杂费,报到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开学时尚未交齐学杂费的贷款新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和选课。

2、如需更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高等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关注我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gpcqgzx,或于开学前15天致电020-85601633咨询。

附件: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2、132个县区联系电话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版)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建档立卡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