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财务报账工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将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数据按时发放工资、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
2.所有财务报账审批工作通过OA系统办理。
3.财务报账原始凭证(发票等报账资料)可待全体教职工正常入校办公后提交财务处。
4.如涉及紧急支付款项,请直接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唐卫国(13682225911)。
财务处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