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
扣除信息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保障全体教职工在2022年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要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对涉及项目进行修改。
1.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的扣除比例需要调整;
2.因子女幼升小、初升高、高等教育入学等,变更学校、变更教育阶段;
3.继续教育信息需要修改;
4. 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5.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主体需要调整,例如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度由另一方申报扣除;
6.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例如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7.住房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或者年底到期,需要停止住房租金扣除;
8.已提前还清住房贷款,需要停止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9.任职单位发生变更;
10.申报扣除方式需要调整。
二、个税APP端确认及修改步骤
1.扫码下载或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注意:请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进入【个人中心】-【关于】界面,查询当前版本是否为“最新版本”。若未自动更新也未提示更新,则需进入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个人所得税”手动更新。
2.信息无变化,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一键带入”即可.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热点专题”【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了解一下】-点击【去确认】点击【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度【2022】-确认提示。
3. 2022年需对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
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填报详情”界面,核对扣除信息,点击【修改】,选择需修改项,确认修改后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确认所有待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确认提示内容后,即完成确认操作。
4. 需作废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比如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待删除的专项附加扣除记录对应的【待确认】,进入“填报详情”界面,点击【删除】,点击【确定】后,返回“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确认所有待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确认提示内容后,即完成确认操作。
5. 2022年首次填写或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2022】进入填报界面录入信息。注意:避免新填写信息失效,应当先办理【一键确认】。
附:扣缴义务人名称(手机APP显示为任职受雇信息):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000455857350Y。
财务处联系人:郭建明,电话:020-37395930,地点:办公楼二楼203室。
财务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