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2020年各单位修订完成了84项制度,尚有35项制度仍须进一步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坚持依法治校,完成非教学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的整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印发学校审议通过的制度。相关单位要抓紧对学校审议通过的制度,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订并按内控规定完善相关流程后于3月31日前完成印发。
二、保质保量按节点完成未修订的制度。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专题研究未完成修订的制度,对标对表上级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安排专人负责,按节点推进,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修订稿,并按要求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后提交规章制度审查会审查,原则上经学校审议后于5月30日前完成印发。
三、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的政策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工作职责内的制度,如有相关制度修订也一并请于5月30日前完成。
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学校治理水平的关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规章制度建设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统筹研究,分工负责,科学推进,确保完成相关任务。对于未能切实履行好职责,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单位,我办将予以进一步督办,并报学校按规定予以处理。
在修订完善制度过程中,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径向我办反映。联系人:揭英荣,王方霞。
附件:2020年各单位尚未完成修订制度汇总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