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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粤教育办发2021 1号)的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现就学习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各单位通过专门会议、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扎实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把《总体方案》纳入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培训的学习内容,抓好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总体方案》学懂弄通做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完成时间:2021年4月10日,负责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二、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总体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不得”“禁止”“克服”“纠正”事项,要按照中央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附件1),并结合负面清单(附件2),开始检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坚决把与《总体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一律改过来,对各项规章制度作一次全面的清理。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政策、配套制度,狠抓落实,奋力推进教育评价教育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完成时间:2021年3月25日,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评价改革的痛点、重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行政管理人员、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师生代表、有关专家和用人单位意见建议,从好建议中梳理制定政策举措,从好经验中提炼固化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21年4月20日,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

四、根据工作清单整改。各单位要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责任,在全面清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清单,明确“改什么”“怎么改”、时间点、责任者,推动《总体方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1年5月25日,负责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工部)

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25日,将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附件2)电子档通过OA寻呼报送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王方霞。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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