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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定于109日上午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1109日上午10:00

二、地点:广州校区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省职教城校区教学2号楼106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巡察组全体人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副职及以上在职人员、副高职称以上教职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的全国、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民主党派副主委以上在职人员,以及近3年退休的学院原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有关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会议重要,请各单位通知应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参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会议时间与教学安排冲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人员,应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各单位汇总请假名单、个人请假单(个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佐证材料。请各单位在929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请假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通过OA协同报送党政办梁英老师,个人请假单及佐证材料纸质版请在9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党政办。

(二)各单位在930日上午下班前到天河校区办公楼610室、省职教城校区后勤楼213室统一领取调研问卷,发放给参会人员,提醒参会人员填写后装入信封封好,巡察工作动员会当天进入会场前,投入指定回收箱;参会人员自带黑色签字笔。

(三)参会人员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如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史(即被定义为密接或次密接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者不能参会。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巡察组不接受会议当天请假。

联系人:广州校区:梁英,13925118375

省职教城校区:蒋燕辉,17728041209

附  件:1.各单位应参会人员名单

  2.参会人员名单

 3.请假人员名单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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