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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期间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巡察期间学校教职工外出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2021年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我校是2021年第二批被巡察单位,巡察组于108日至12月上旬进校巡察,现将巡察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周末、节假日若安排个别谈话等工作必须认真配合,及时到位。

二、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做好各项工作。巡察期间,教职工离开居住地须提前通过OA办理请假报备手续(按出省报备流程办理),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若出国出境,还须经巡察组审批同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10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