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其他有关要求
(一)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安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对校园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巡查与保卫。
(二)学生管理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三)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假期如遇重要事情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