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支持参与教育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征集第四批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现将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的经验、做法和成效(重点选题可参照附件1)。典型案例聚焦某一主体、突出展示某一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特别是立足“小切口”取得“大成效”的创新做法。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教育评价改革的难点、重点问题或突出的短板弱项,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要具备推广示范价值,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语言生动,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支撑。
二、有关要求
(一)请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单位至少提交1个案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案例。学校将通过评选报送2个案例至省教育厅。
(二)每个案例为1个可编辑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主题类别+案例题名+实施单位,典型案例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字数2500字左右,体例格式参照附件3。
(三)汇总表与案例于2024年9月21日前通过OA寻呼报送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王方霞。
附件:1.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重点选题
2.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汇总表
3.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体例格式
4. 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第三批典型
案例(高职院校)
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