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作者:方永文时间:2020-10-20点击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的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标准,抗击新冠病毒,增进师生的体质健康,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依据校历的时间安排,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今年校运会召开二场,分别在广州和清远两个校区召开。现将召开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的规程发布如下:


一、参赛单位

学生组:各个校区所在二级学院(跨两个校区的学院可以组两个代表队分别参赛)

教工组:各个校区所在各二级分工会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111920

地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田径场


时间:2020112627

地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清远校区田径场


三、竞赛组别

(一)学生组。

(二)教职工组。

四、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竞赛项目

1)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500米越野行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2kg)、标枪(800g)。

2)大众体育项目:10×100米迎面接力跑、引体向上。

2.学生女子组项目

1)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500米越野行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2)大众体育项目:1分钟仰卧起坐、10×100米迎面接力跑。

(二)教工组竞赛项目

校工会另行通知

五、参赛办法

(一)学生组参赛办法

1.凡经省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均可参加比赛。

2.均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3.田径比赛每个单位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项(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除外);大众项目均为集体项目,每个单位每项限报1队,每队10人(报名可报14人,比赛现场确认10名比赛队员),每人限报2项(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除外);报名参加田径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兼报大众项目,否则,取消田径比赛成绩。

4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各单位限报1队,队内4名队员参赛服装须统一(至少保证上衣的颜色相同)。

5.凡参加800米、1500米比赛的运动员,要经常参加中长跑锻炼,经医生检查证明适宜参加中长跑比赛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6.参赛者报名不足4人或3队的项目不开设。

(二)教工组参赛办法

校工会另行通知

六、报名办法

请学生组各参赛单位于202011910:00前将报名表(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名单,不得手写)送到公共课教学部办公室,张焘老师收。教工组按照工会通知要求将报名表交工会姜婷处。并将原版电子文档(文件名为“鬃院系/分工会小组 报名表”)发送到:14225756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以纸质版报名表为准,必须签名盖章并写上联系人电话(包括短号),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七、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其它项目按照《补充竞赛规则》执行。

(二)田径径赛项目除100米、200米分预、决赛外,其它径赛项目均为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参加决赛的人数:学生甲组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

(四)教工组参赛的办法按校工会出台的比赛办法执行。

八、计分办法

(一)学生组田径项目(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取前8名(参赛人数少于9人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97654321计分;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和大众项目(按每队成绩总和排名)均取前4名(参赛队数少于4队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8642计分。

(二)破校运会记录者计9分。

(三)凡经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同意,代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全国或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含单项比赛)的运动员的计5分,获得18名的运动员再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破记录者另计18分。

(四)教工组计分办法按校工会出台的比赛办法执行。

九、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

学生组田径项目(除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取前4名(参赛人数少于5人实行减一录取)给予奖励;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和大众项目取前4名(参赛队数少于4队实行减一录取)给予奖励。

(二)团体奖:

学生男女组取团体总分(广州校区前5,清远校区前4)分别进行奖励,分别颁发奖杯。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学生组、教工组没有发生违反体育道德的队,颁发奖旗。

(四)破纪录奖:

给予破纪录者奖励。

(五)教工组奖励按校工会出台的比赛办法执行。


十、清远校区召开运动会时,学校派交通车早晚接送相关人员。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01020



版权所有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