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教学部日常教学运行(教师上课)情况检查实施办法

作者:姜志军时间:2019-09-01点击数:

为了保障体育教学工作有序正常的运行,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调、停课制度。

1、凡需临时调、停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提前办理好调、停课的相关手续,并安排好有关的停课班级学生。

2、任课教师务必严格按规定,给停课的班级找空隙时间补课;


二、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部门排定的教师任课表,原则上一律不准调动。

1、由于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部门排定的教师任课表与学校“大课表”上的各学院学生体育课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都是同步的;因此,每位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包括所选项目)一经排定,原则上一律不准调动(特殊情况除外)。

2、每学期部门排定的教师任课表,按学校教务部门要求,开学第1周,报教务处备案。


三、定期进行任课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

1、学校专职教学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学校教务部门如实汇报检查情况。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领导每学期到现场间隔听课不应少于3次,并按规定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课听课记录表》。

3、同时,各教研室主任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公共课教学部

    2019年9月


版权所有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