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教学部教研活动的暂行规定

作者:姜志军时间:2019-09-01点击数: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为了发挥教师的集体作用,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研究,互相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教研活动暂行规定。

一、教研活动的内容

(一)体育教学理论、竞赛规则的学习;

(二)研究体育教材、教法、裁判方法、教学改革;

(三)组织课程建设的立项、检查和初评;

(四)进行教学研究的专题讨论;

(五)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组织公开课、观摩课、分析、讨论课;

(七)各运动项目的身体练习及其它教学工作;

、教研活动的组织形式、时间及要求

(一)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初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期末要有小结和材料汇编;

(二)每学期的教研活动规定是三周一次,时间由教研室确定;

(三)教研活动严格按教研计划执行,每位教师及有关人员应准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

(四)主持人要有书面文字材料,以备存档;活动组织者要认真备课,细心组织;

(五)教研室要指派专人负责教研活动的记录和考勤;

(六)教研活动的计划更改由教研室主任提前通知全体教师及相关人员;

(七)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应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提前通知和准备。


      公共课教学部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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