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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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校级检查和接受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通知

编辑:张 习涛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工作布置,为完成好我校"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工作,请各相关部门按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10月28日前,电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对电梯工程技术和建筑工程技术完成专业填报数据(今年3月份已经分配权限)。全国高职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相关数据。(http://183.129.243.152

二、10月21日前,现代教育中心在学校主页上建设"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网站,供两个专业老师上传资料。

三、10月22-28日,电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将材料上传到学校网站。

四、10月29-30日,学校将对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校级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的相关信息。

五、运行与接受验收时间:

(1)11月1-4日,网站试验运行;

(2)11月5-20日,中央财政支持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验收(含网上验收和现场考察)。

请各部门全力合作,把握进度,认真完成我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协调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卢汉鑫老师 姚江梅老师;电话:37395533

教务处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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