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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公告

编辑:张 习涛 发布日期:2014-01-02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粤组调字〔2011〕490号)、2013年12月6日校党委会议通过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精神,为做好我校中层干部公开选拔(简称"公选",下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中层干部公选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和群众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更加优良、结构更加合理,充满活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控制职数、完善结构原则。

三、公选职数、公选对象范围及任职期限

(一)公选职数

公选职位共74个(见附表1)。其中:管理系列中层职位45个(其中正职21个、副职24个),专业技术系列中层职位29个(其中正职12个、副职17个)。

(二)公选对象的范围

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全社会在职在编干部。其中:校内人员参加公选,条件可放宽到人事代理身份的干部;职教集团、后勤集团的正副职条件可放宽到具有企业管理经历的干部。

(三)任职期限

任期3年(含1年试用期)。

四、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干部身份。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相关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敢于开拓,善于创新,具有正确的政绩观,有较强的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中的能力。

4、掌握高等教育规律,工作业绩突出,有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统筹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保证主要精力投入到岗位工作上。

5、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勤政廉洁,处事公道,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心胸开阔,团结同事,善于倾听和采纳群众的意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7、身体健康,能胜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 一> 管理系列

1、选任中层正职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副处级(或任同职级)职务,或现任正科级(或任同职级)职务2年以上;

② 现任副科级(或任同职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管理经历,且业绩优秀;

③ 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财务处5部门正职和各党总支书记职位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其中党总支书记的党龄须3年以上。

(5)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图书馆5部门正职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年龄要求。男性在57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52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的,男性年龄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2岁的不再参加公选,可保留其现职级待遇。

2、选任中层副职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正科级(或任同职级)职务,或现任副科级(或任同职级)职务2年以上。

② 现任正股级(或任同职级)职务3年以上,且业绩优秀;

③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公选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位:

① 有从事政治辅导员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享受副科级待遇2年以上;

② 从事政治辅导员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纪检监察室和学生工作部的副职,团委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职位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其中党总支副书记党龄3年以上。

(6)年龄要求。男性57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2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公选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的,男性年龄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2岁的不再竞聘,可保留现职级待遇。

< 二>专业技术系列

1、选任中层正职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

(3)普通教育序列二级学院的院长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二级学院(系部)正职(或任同职级岗位2年以上),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 现任二级学院(系部)副职(或任同职级岗位)3年以上,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③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且具有教学、科研等管理经历。

(4)思想政治理论部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生产实训中心、广东工程高职教育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正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中层正职(或任同职级岗位2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 任中层副职(或同职级岗位)3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③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且具有教学、科研、教辅等管理经历。

(5)年龄要求。男性在57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52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正职的,男性年龄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2岁的不再参加竞岗,可保留其现职级待遇。

2、选任中层副职的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合格"以上等次。

(3)8个二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公共课教学部的副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二级学院(系部)副职(或任同职级岗位2年以上);

②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教学、科研等管理经历;

③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且具有教学、科研等管理经历。

(4)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生产实训中心、广东工程高职教育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副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现任中层副职(或任同职级岗位2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 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资格,并具有教学、科研、教辅等管理经历;

③ 现任副科级(或任同职级职务)3年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年龄要求。男性57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52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副职的,男性年龄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2岁的不再竞聘,可保留现职级待遇。

(三)破格条件

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并经校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2个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

2、获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如"五一"劳动奖章、"南粤优秀教师"等);

3、经校党委认定有突出贡献的。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公选方案(2013年12月31日前)

拟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公告》,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二)召开动员大会(2014年1月2日)

召开由全校副科长以上(或同职级)干部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校公选工作动员大会,校党委书记做动员讲话。

(三)发布公选公告(2014年1月2-4日)

由校公选办在学校外网及OA系统的校务公开栏发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公告》,公告期:3天。

(四)公开报名(2014年1月3日8:30-5日12:00)

1、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校公选办(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07室)。

2、提交由本人填写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选中层干部自荐报名表》(附表2)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应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3、符合公选资格的现任校中层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名期内进行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其不再享受原中层职级待遇;不符合公选条件的现任校中层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重新核定其职级待遇。

(五)核定资格(2014年1月3-5日)

1、初审:由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复核:由校公选办负责复核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以及各职位的报名人数。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若少于3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选。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导致取消公选职位的人员,按其所报的其他职位进行依次递补。

3、公告名单:通过复审的报名人员作为公选对象由校公选办在学校外网及OA系统的校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六)演讲答辩(2014年1月6-7日)

1、公选对象首先进行自我介绍,说明自荐职位,并按自荐职位①阐述未来三年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时间:正职6分钟以内,副职4分钟以内),然后回答评委提问(时间2分钟以内)。

2、演讲答辩组评委根据公选对象的演讲答辩表现进行评分,由校公选办统计评分结果。

3、符合公选资格的原校中层人员未参加演讲答辩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其不再享受原中层职级待遇。

(七)民主测评(2014年1月8日)

按公选职位对公选对象的演讲答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3名作为民主测评人选。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校在职在编副科长以上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由公选办负责统计民主测评结果,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八)确定考察人选(2014年1月8日)

由校党委会审议民主测评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九)考察预告(2014年1月9日)

由校公选办在学校外网及OA系统的校务公开栏公告考察人选。

(十)组织考察(2014年1月9日)

(十一)确定拟任人选(2014年1月9日)

根据公选对象的德才表现、任职经历、工作能力、主要特长和自荐职位等,由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

对在公选中落选的原任校中层人员,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职级待遇。

(十二)任前公示(2014年1月9-15日)

在学校外网及OA系统的校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干部群众若对某职位拟任人选有异议,可通过署名书面材料向纪检监察室反映,纪检监察室将组织力量进行查核并向校党委报告有关情况,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十三)诫勉谈话(2014年1月15日)

由校党委集中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选,进行诫勉谈话。

(十四)办理职务聘任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职务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和纪律要求

(一)中层干部公选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各级组织、个人必须遵守党的纪律,顾大局,识大体,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保证本次公选的顺利进行。

(二)在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中,有关年龄、党龄、任现职时间、任同职级时间等涉及时间计算的事项,均计算至2014年1月1日。

(三)管理系列的中层正职为副处级、中层副职为正科级;专业技术系列中层正职的校内待遇按副处级标准执行,专业技术系列中层副职的校内待遇按正科级标准执行。

(四)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可对拟任人选的任职岗位进行统筹调配;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对不服从组织调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不能将没干部身份的工人(尽管有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应该是具有干部身份的管理岗位上"的意见,对我校原在管理岗位的工人,将纳入工勤岗位,按其技能资格等情况确定相应待遇。

(六)根据《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管理办法(试行)》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教职员工,不能同时担任学校科员以上级别的行政管理干部"的规定,符合本情形的教职工不能同时公选管理系列的中层正、副职。

(七)所有公选任职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现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并予以公布,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将另行安排工作,并按新任职位确定职级。

(八)对在公选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校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举和申诉,受理部门将进行及时查核、处理。

特此公告。

附表: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选中层干部职位表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选中层干部自荐报名表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选工作日程表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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