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实习生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管理学类、心理学、法学、社会工作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
二、实习待遇
按我校实习薪酬标准,发放实习工资(提供住宿),实习期要求6个月以上。要求2018年9月到岗,实习期满6个月出具实习证明,满1年优秀者可提供求职推荐信。
三、招聘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9月5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报名表(详见附件)和辅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505302309@qq.com,辅证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扫描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邮件请务必以【姓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手机号+应聘实习辅导员】标题命名。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请留意手机短信及邮件。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85601633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兴路18号
附件: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辅导员实习生报名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