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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许喜斌 发布日期:2023-08-16 浏览次数:

我校2023年3月启动的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已正式结束(该批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发布,部分岗位变更公告于2023年6月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引进,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具备博士学位的录用人员按合同制A类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十级年薪税前约28万;合同制D类人员年薪税前约12万;合同制B类人员年薪税前约8万。

2.可协助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个人办理广州市的户籍入户手续。合同制D类、合同制B类聘用人员,学校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的管理或代理。

3.工作地点在省职教城(清远校区)的,可依学校相关规定安排教师公寓或周转房。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所有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开展招聘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文件名:“姓名+岗位代码”按要求提交至岗位指定报名邮箱(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合则约见。

(三)注意事项

资格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要确保所提交各项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个人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

五、考核

根据岗位类别,由用人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定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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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相关证明模板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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