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下半年(第一批)启动的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已正式结束(该批招聘公告于2023年8月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应聘对象须于报名首日(11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资格条件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引进,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具备博士学位的录用人员按合同制A类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十级年薪税前约28万;合同制D类人员年薪税前约12万;合同制B类人员年薪税前约8万。
2.可协助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个人办理广州市的户籍入户手续。合同制D类、合同制B类聘用人员,学校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的管理或代理。
3.工作地点在省职教城(清远校区)的,可依学校相关规定安排教师公寓或周转房。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公告发布起接受报名,所有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开展招聘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文件名:“姓名+岗位代码”按要求提交至岗位指定报名邮箱(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合则约见。
(三)注意事项
资格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要确保所提交各项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个人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
五、考核
根据岗位类别,由用人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定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