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邱英培 发布日期:2024-09-05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特色,文、经、管、艺等专业综合发展的高职院校。现有广州天河、省职教城(清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

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秘书长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红十字标准校,广东省“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全国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为满足学校整体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年龄、工作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引进,薪酬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具备博士学位的录用人员按合同制A类管理,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十级年薪税前约28万;合同制D类人员年薪税前约12万。

2.合同制D类聘用人员,学校不负责其人事档案的管理或代理,可协助符合广州入户条件的个人办理广州市的户籍入户手续。

3.工作地点在省职教城(清远校区)的,可依学校相关规定安排教师公寓及周转房。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日期

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部分岗位已招满,剩余岗位欢迎考生继续报考,我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开展招聘考核,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文件名:“姓名+岗位代码”按要求提交至岗位指定报名邮箱(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合则约见。

(三)注意事项

资格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要确保所提交各项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个人信息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

五、考核

根据岗位类别,由用人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确定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者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5日    



扫描以下二维码查阅或下载附件:


附件: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相关证明模板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ink快速链接
校内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