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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补助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粤工程职院发〔201756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补助标准(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各类考务酬金发放工作,贯彻国家及省厅有关规定,结合相关工作实践,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制定本补助标准。本补助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我校教职工在学校范围内参加的各类考试(不含行业、社会考证)工作取得的劳动报酬。酬金的发放规程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二、适用考试项目

1.国家级、省级统考:大学英语四六级、AB级考试、高级职业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2.招生考试:自主招生考试、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试、高本衔接考试。

3.校内常规考试。

   4.各类考证及对外承办的考试项目的标准不纳入此文件,考证部门应根据国家级、省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考试工作补助发放标准

1. 国家级、省级统考与招生考试监考类工作

普通监考100元/场,技术监考(含四六级听力播音)120元/场;技术主管150元/场;主考、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参照普通监考标准(非工作日);保密值班、安保值勤100元/8小时,后勤保障工作50元/人/半天(晚上工作按半天计算)。

2.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高本衔接等招生考试:制(修)订考试大纲、技能测试方案200元/科,题库500元/科;阅卷费200元/人/天;参加全封闭命题的人员200元/人/天,学科组长补贴200元。

3. 招生考试技能考核类工作

招生考试技能考核及阅卷等人员经费由二级学院按20元/考生包干,不足30人按30人计,发放标准应符合学校制度。

4. 国家级、省级统考、招生考试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考务培训,笔试考场布置、机房考前模拟测试、50元/人;上机考试机房准备按200元/机房包干。

5.校内常规考试

   监考教师50元/场(随堂考试除外)。

   6.课程教学以外命题及评卷(如毕业清考、补考)等:命题2学时/份;评卷1学时/20份,不足20份按20份计。

   三、其他说明

  1.成人教育各类考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本标准从 2017年11月开始执行,此前校内有关规定与本标准如有不符,以本标准为准。由教务处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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