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补办指南
办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
1.包含学生本人学历证书遗失声明的市级报刊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申请书
4.大一寸蓝底照片(纸质版两张、电子版50k以内)
办事流程:
学生在市级报刊登报作遗失声明——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校申请——财务处缴纳工本费——教务处接收材料——制证(毕业证明书)——上报学信网注销毕业证注册毕业证明书——通知学生回校领取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020-37395075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如出差等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