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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 号)的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按照专业类(品牌专业、专业教学资源库)、基地类(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师类(教学团队、专业领军人才、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学改革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四大类12个项目类别开展申报工作。

本次工作开展涉及部门有: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创业学院、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创强办等相关部门,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按相关要求按时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完整建设周期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质量工程项目。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一人,承担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同类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本次推荐到省里的项目必须是学校正式发文立项项目,有校级立项建设基础及学校有配套经费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材料及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站专栏上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流程

1.2018年11月29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指南填写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部门。(因申报项目要求在学校主页建立工作网站,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申报相应的支撑、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件等上网供评审使用)

2. 2018年11月30日,各申报部门完成所报项目的资格审核,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各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支撑、佐证材料只交电子版)报送至各项目牵头部门的联系老师(具体详见附件1)。各项目牵头部门按文件申报要求,将最终遴选出来的项目材料电子版文档包括汇总表、申报书及支撑、佐证材料等。压缩包文件命名方式为:"2018质量工程申报+项目类别")并以OA形式发送到教务处姚江梅老师处,网站专栏材料直接联系和发送给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李锋副主任处。

3.2018年12月3日,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呈送教指委审议,公示、挂网等相关程序。

4.2018年12月10前完成上报工作。

附件:1.2018年省质量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安排一览表

2.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 号)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肖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