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从严治教,保证期末考试的严肃性和学生考试成绩的客观性,推进我校的教风和学风建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按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务工作管理规定》(粤工程职院[2010]13号文)要求,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
期末考试具体工作由各校外教学点负责组织实施。
各校外教学点须按考试工作要求安排各项考务工作人员并保存学期考务工作材料。
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教务处及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领导是期末考试实地巡考工作小组的成员,对各校外教学点进行期末考试实地巡考工作。
二、笔试试题及试卷管理
1、考试和考查命题必须符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考试大纲(考核)的要求,份量、覆盖面、难易程度适当,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要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各种实操技能的体现。
2、考试结束后,各校外教学点将所有考试相关资料归档。
三、严格考场管理
1、全体监考员要严格遵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提前到达考场,恪尽职守。学生入场时,监考员要认真核对学生证件,没带证件者(学生证或身份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手机(须关机)、书包及与考试无关的材料等必须放置到指定地点;
2、开考前监考员须向考生展示密封试卷袋,并当面拆封。考试卷发给学生后,要督促学生在试卷上清楚、完整地填写学号、姓名;收卷时,按学号顺序将试卷清理好,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3、有特殊情况需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应需在考试前三天到所属校外教学点和合作企业办理缓考手续,未提前报备或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一律按擅自缺考处理,不得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四、巡考工作
1、各校外教学点严格按照我校《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安排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并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于2021年1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1163113533@qq.com邮箱;
2、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教务处及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领导将实地巡考。
3、为规范管理,从严治教,教务处会将巡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试卷模版
附件3:考场情况记录表
附件4:缓考申请表
附件5:免听免修申请表
附件6:重修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