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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五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及团队,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2),学校拟开展第五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2021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我省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领域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能够针对当前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一)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个人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二)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地市的,向成果主持单位提出申请。

(四)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注:申报省厅特等奖和一等奖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含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教学成果奖的截止时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四、评选名额

校级教学成果奖共设12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获得校级一等奖项拟作为本次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五、时间安排

(一)部门申报。申报人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给所在部门,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遴选和推荐(建议各部门集中力量申报不超过3个),并于2021年5月4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版一式1份及电子至OA(含成果申报网址)交给教务处姚江梅老师。

(二)资格审核。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主要有:

1.对提供的主要教学成果佐证材料进行鉴定,鉴定是否与原件一致;

2.申报教学成果奖实践经验是否符合不少于2年;

3.由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开具的所有主要完成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专家评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审核通过的教学成果奖进行评审。

(四)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议、学校公布获奖结果。

(五)本次所有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人应在2021年5月4日前在学校网站平台建立“教学成果奖申报专栏”,网站平台上提供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以备供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使用。若因网站无法访问、网站专栏上申报材料或佐证材料不齐全等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六、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1.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详见附件5,纸质1份和word电子版);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详见附件4,纸质1份和word电子版,材料应包括推荐书要求的所有附件)。

(二)报送要求。1.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材料5附件单独装订,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样书除外)。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得超过50M,具体参照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不需要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佐证材料,各申报人可在教学成果奖申报专栏上,提供佐证材料,供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时使用。

(四)各推荐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核实,将一票否决。经核实发现完成人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的,如为第一完成人,则按照相关规定一票否决;如为其他完成人,申报主体应将其调整出完成人名单,其获得的个人成果不得作为建设成果。

七、奖励办法

本届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并按《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工作补助及奖励标准》(修订)等有关进行奖励。

本次申报将校级评选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同时进行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充分利用短暂时间,在原先校级教学成果基础之上进一步凝练提升,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及管理办法》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6.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目录

7.教学成果奖申报承诺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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