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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教学的正常运行,提高实验实训耗材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请各部门根据《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粤工程职院发〔202073号,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下学期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计划。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购要求:

1.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计划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编制。

2.以教学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部门需委派专人负责,各教学部门领导为部门主要协调人,对本部门实验实训耗材的申报工作负总责。

3.各教学部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计划,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科学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做到全面和准确。既要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又要考虑学校财力保障的情况。

4.采购清单中各项信息不得漏填或错填。品牌、型号、规格、单位、单价(建议以京东商城报价或天猫商城报价的基础上提高30%作为参考估价)、数量及要求(材质、厂地、进口或国产、原装或代用品等)等技术参数务必详细,专用配件类要标明所配设备的品牌型号,预算估价需符合市场行情,同一物品只可有一个报价,以方便采购。

5.实训室维护、维修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等不能列入实验实训耗材。

6.各实训室所需的办公耗材、网络信息类耗材及相关工具类用品不得列入实训耗材申报,请各教学部门及时向学校职能归口部门申报。

7.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方能申请采购。

二、申购程序

1.各教学部门要根据本学年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教学任务计划及实验实训耗材库存情况,以部门为单位认真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训教学耗材采购计划,具体程序如下:

1)【任课教师】以课程为单位,各专业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讨论,确定实训教学内容和耗材需求,同一门课程填写一份《实验实训耗材课程申报耗材清单》(附件1),并报专业主任审查。对于使用期、质保期较短的实验实训耗材,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申请临时采购。

2)【专业主任】由耗材管理人员汇总填报《实验实训耗材申购汇总表》(附件2)。专业主任依据课程标准中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计划,逐一审查耗材申报计划,然后交给所属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核。

3)【二级学院(部)领导】二级学院(部)领导审核本部门耗材申报计划,签章后由耗材管理人员将《实验实训耗材申购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于521日前报教务处。逾期未申报者视为下学期无采购耗材计划。

4)【二级学院(部)耗材管理人员】于521日前同时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入库统计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领用记录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统计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抽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 李思茗

附件: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及附件

 

教务处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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