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2021年秋季教材选用信息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门

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的教材选用信息征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本次教材采用纸质征集(加电子版)的方式,请各教学部门核准教材使用班级及教师使用教材的数量后,严格执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和选用管理办法(修订)》(粤工程职院发〔202079号)、《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粤工程职院党委发〔202032号),按时按要求完成下学期教材的选用征集工作。并请注意以下问题:

1.原则上要求选用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近三年高职高专教材。

2.使用非近三年出版或非高职高专类教材的情况,以及未经教务处立项建设的自编教材的选用,须由专业(教研室)提交经该课程所有任课教师和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名的书面报告,经教学单位审核及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选用,批准后的书面报告将于本次材料一并附上提交教务处。

3.以国家级出版社公布的最新教材目录或网站为征集依据。

如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布的最新教材目录或网站找不到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教材信息,可在省级出版社公布的最新教材目录中征集。

4.以课程归口为单位征集教材选用信息,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5.任课教师使用的教材须与推荐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致。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专业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召集本专业(或教研室)教师商定新学期所有课程教材选用信息,确定教师和学生用书数量。各单位认真把关教材选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及风险,排查教材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规范性及适宜性。坚持“凡选必审”,“谁选用谁负责”,坚决不让问题教材进入使用环节。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对教材征集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本部门提交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信息征集汇总表》(附件1)纸质表中签字确认。

2. 使用校本教材(讲义)的相关专业(教研室),须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讲义)使用审批表》(附件4)同时提交校本教材(讲义)样书审批备案,获批准后的校本教材须开课前上传至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以便供修课学生下载打印(也可以在首次授课时提供纸质版供学生复印)。

3.需要征订境外原版进口、影印、翻译、编译的教材、教学参考书、讲义、参考资料、电子资料等,须由任课教师在2021514日前就秋季学期需要使用的境外教材进行申请,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审查表》,并提交样书。任课教师填报的申请审查表和样书先由专业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交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4.教学部门教学秘书汇总本部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信息征集汇总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讲义)使用审批表》及《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教材审查表》的纸质版,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名,部门盖章后于2021531日前送交教务处,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该学期的教师用书可到图书馆领取,具体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2.以上表格是教材选用信息征集的依据,请各教学部门填表时认真阅读表上说明,因漏报、错报、重报及逾期不报导致的不良后果,因审核不严,造成重大事故者,由相关教学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并纳入教学事故处理

3.专业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一定要遵守教材选用信息征集原则,教材选用信息提交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再进行更改,若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改教材,在确保所选用的教材能够采购到,不会造成师生使用教材及采购失败,不会影响正常教学而导致教学事故的情况下,可填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附件4)到教务处进行审批。

4.学校实行学生自主购买教材模式,不预收学生教材费,由学生自主选购所需教材,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学生获取教材方式有:

1)在购书网站购买。可通过可靠、规范的购书网站选购;

2)向高年级学生借阅或购买。可向高年级学生购置相关教材;

3)在二手书店购买。可到正规二手书店,或自主买卖二手教材的方式选购;

4在教材供货商处购买。可到学校引进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教材供货商处选购。

5.材料提交方式及联系人:教务处 李思茗,地点:办公楼308办公室。

附件:

1.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信息征集汇总表

2.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审查表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讲义)使用审批表

4.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变更申请表

5.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6.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和选用管理办法(修订)

7.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142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