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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春高职扩招学生毕业综合训练项目和岗位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春高职扩招学生毕业综合训练项目和岗位实习的通知

 

各高职扩招教学点:

根据学校《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项目管理规定(修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规范毕业综合训练项目和岗位实习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综合训练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毕业综合训练项目水平,各高职扩招教学点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组织2020春高职扩招学生开展全员“毕业答辩”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1.成立小组

1)各高职扩招教学点成立毕业综合训练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和答辩小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答辩的安排与组织工作及成绩终审;答辩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

2)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设答辩小组组长1人,并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与答辩有关的具体工作。

3)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线上答辩。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答辩名单、顺序、时间及方式。答辩期间由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可根据问题录制视频等方式进行答辩。

2.答辩要求

1)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学生毕业综合训练项目,准备答辩问题。

2)答辩开始时,学生自述项目概况;自述完毕后,由答辩小组成员向其提出问题,进行答辩(答辩问题的数量为3个左右)。每个学生的自述及答辩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

3)答辩过程中,各答辩小组严格遵守答辩程序,维护答辩记录,保持答辩过程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并做好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和填写答辩评语,评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4)答辩完毕,由各高职扩招教学点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综合成绩。经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时录入成绩。

3.查重要求

毕业论文查重以抽查方式进行,要求各高职扩招教学点学生的抽查率为20%(以行政班为单位),论文的重复率低于30%为合格。

4.各高职扩招教学点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的工作,便于学校抽查。

二、岗位实习

各高职扩招教学点要重视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岗位实习质量。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规定》中对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和安全职责等方面的要求。

1.学生已有工作,经所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按免修程序办理实习免修。

2.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士兵按免修程序办理实习免修。

3.学生无工作,应参与高职扩招教学点安排的岗位实习。学生参与岗位实习要求落实“无协议不实习”规定。

1)以教育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附件2)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示范文本不得删减。协议中附则第6条规定:本协议条款中涉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规定的原则上不得的,如实习因特殊要求存在不履行的可能,甲、乙、丙三方需事先协商一致、签订同意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不视为违约。

2)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各高职扩招教学点应及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岗位实习内容,合理安排岗位实习时长。

3)各高职扩招教学点和实习单位要围绕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严守实习基本规范,严格落实1严禁27不得底线和红线刚性约束。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4)各高职扩招教学点要重视学生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实习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实习学生工作台账,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生活情况。结合实习岗位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实习单位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涉疫地区的师生的关心、关怀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5)各高职扩招教学点由专人负责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要求开展岗位实习管理,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建立实习计划。使用实习管理平台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按时审阅学生提交的材料。要求学生每日在校友邦签到,完成周志,提交实习报告。

4.各高职扩招教学点做好实习相关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便于学校抽查。

5.“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账号开通联系教务部李思茗。

 

联系人:教务部李思茗

 

 

附件: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项目管理规定及附件

2.毕业论文查重结果汇总表

3.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附件

 

 

教务部

2022102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思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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