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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内实训室使用率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粤工程职院教务〔2015〕67号

关于做好校内实训室使用率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校内实训室、教师工作室、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的使用及实践教学运行情况,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对2015年校内实训室、教师工作室、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的使用率进行统计,按要求填写统计表的相关内容(每个实训室填写1张统计表)。统计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附件中各二级学院的校内实训室、教师工作室、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是近几年立项建设或相关材料已有登记的,如有变动、拆分或合并请予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2.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簿;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学生使用登记簿;

(3)实训室课程安排表(每学期各一份);

(4)本年度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材料,本年度学生技能鉴定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材料

(5)本年度实训基地开展技术研发项目(校企合作研究)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6)本年度实训基地开展对外服务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材料。

以上佐证材料除第(1)、第(2)项外,其他均需要部门盖章确认。

本次实训室使用率的统计数据将作为各类实训基地申报、实训专项设备绩效考核的依据,请相关部门认真负责、谨慎统计,并于12月31日前将填妥的统计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与生产实训中心将对照材料进行实地检查。

联系电话:020-37395075,联系人:自强。

附件:1.校内实训室(教师工作室、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使用率统计表

2.二级学院管理、联系的校内实训室(教师工作室、

校企合作校内实训基地)一览表(分学院发送)

                             教务处   生产实训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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