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程职院教务〔2015〕70号
关于对2016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近期学校教学的安排,参照2013级高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6届学生在第三学年必须参加顶岗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系和储备工作,加大学院推荐的比例,确保顶岗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各专业应根据学校要求和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好学生顶岗实习。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按手册要求如实作记录,同时做好其他学生顶岗实习相关材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各二级学院在本学期放假前做好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的检查,并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4)(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丘自强老师。
4、教务处拟在2016年3月下旬-6月中旬对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另行通知)。
5、各二级学院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将本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及统计表(附件5、6)(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丘自强老师。
6、学校将2016年12月份对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顶岗实习相关附件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