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名学生应予退学名单公示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学生在校期间有六种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2023-2024学年第2学期3-5月份,共有3名学生应予退学。现把3名学生应予退学具体名单(附件)公示3天,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与教务部贾阳果老师联系。
公示日期: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