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成果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

请具有相关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请申报人于2018年6月20日前来科技处登记备案相关成果,然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填报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附件

科技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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