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为做好我校成果推荐工作,现将通知转发。
请具有相关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请申报人于2018年6月20日前来科技处登记备案相关成果,然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填报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附件
科技处
2018年6月6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邮编:5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