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高等学校立德树人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产业学院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流本科教育与“四新”建设、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专业建设等重要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2.立项数量

各专项课题均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四类,其中重大课题拟立1项、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不超过10项、青年课题不超过20项。

3.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课题。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831日之后出生);

3)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4)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23各一式1份)经所在学校科技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寄至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同时将电子版及附件4电子版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gdsgjxhkt2@126.com)。

4.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20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完成时限。本年度立项课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三)开题要求。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由学会组织开题,其他类别课题由学校科技处组织开题。

(四)申报者需交纳评审费每项200元,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先行代收。

5.汇款注意事项

(一)汇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汇款时间为727日至826日。

(二)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课题评审费+缴款人姓名”。

(三)汇款后请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5),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gdsgjxhxz@126.com。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电子邮箱/快递的形式将评审费发票发出或邮寄。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或邮寄发票。

6.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高教大厦支行

账号:44001400809050072983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0-3397008715914302387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邮编:510035

7.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温志浩,联系电话:13640893349(微信)。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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