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粤教思函〔2009〕2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广东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9年5月举办2009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及内容
“05方案”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教案:一节课的完整教学设计方案,包括教学理念与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强化等内容。
2、教学演示:一节课(45分钟)现场教学。
二、参赛对象
各高校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三、比赛步骤及方法
教学基本功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初赛:由各高校根据教学评价指标体系自行组织评选。
复赛:复赛采取录像评审方式。在初赛基础上各高校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20人以上的高校可推荐2人,不足20人的高校可推荐1人。2008年度广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决赛一等奖获奖者不再参加今年比赛。请于5月4日前将参加复赛教师的比赛登记表(见附件)、教案(含纸质文本一式6份)、教学录像片(一节课光盘1份)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曾名沁,020-37627462,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选出优胜者参加决赛。各高校不得将已参加2008年比赛的录像片再次报送,否则取消该校今后两年参赛资格。
决赛:采取现场讲课和答辩形式。出场顺序和讲课内容由现场抽签决定。每位选手讲课时间为4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问题由专家评委现场提出。省教育厅将择优选拔优胜者参加粤桂琼三省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联赛。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