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学生会改革,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十一月中下旬召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为统筹考虑,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11日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学代会召开办法

1.召开学代会须协同二级学院团委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提交书面请示件,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要任务及议程、会议代表的资格条件、大会规模、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机构设置或调整等其他需要请示校团委的重大事项。

2.二级学院学代会代表由各班采用无记名方式选举产生,以行政班为单位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少于每班人数的1%,代表须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3.二级学代会要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差额比例为20%。

4.二级学院召开学代会时,需邀请校团委专职人员或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 二级学代会结束后,应向校团委、校学生会书面报告会议召开情况,同时提交选举出的出席校学代会代表名单。

二、二级学院学代会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1. 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 审议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修订案(备选);

3. 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 选举产生参加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5. 征集、商讨关于提交校学代会的提案;

6. 二级学院认为需经过学代会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

三、关于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的要求

二级学院学生会应按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参照校级学生会构架设置主席团及下设工作部门,确保校院两级工作的对接延续性;根据实际需要需特殊设置的报校团委批复。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下设6个工作部门,每部门设负责人1-2名,不可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职务,控制学生工作人员总数(一般为20人至30人)。

四、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结合各二级学院学生数和两校区实际统一按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

五、相关要求

1.工作进度安排

10月20日前,请各学院学生会在二级学院团委指导下按要求向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请示(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拟召开会议相关情况;

11月11日前,经批复同意后,召开二级学院学代会,并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文件汇编和出席校学代会代表名单提交校团委。

2.工作要求

(1)学生会组织的相关选举细则请严格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规则》、学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执行。

(2)各二级学院学代会是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大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迎接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二级学院推荐参加学校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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