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校园团学活动及室外场地审批表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参加人数
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宣传内容
(条幅、展板等)
时 间
地 点
安全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勾选,必要时需另附详细说明。
活动场地安全考察□ 活动用具安全检测□ 应急医疗保障□
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食品卫生安全保证□ 其他安全措施□
活动举办机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活动主管机构
校团委业务分管老师
大型活动审批:
校团委书记意见
大型活动报备:
学校保卫部门意见
备注:
凡在校内举办的团学室外活动,应填报此表。
此表一式两份,主办单位、社团指导与服务中心各一份。跨校交流活动及大型活动,另加一份报学校保卫部门。
相关内容必须详细填写,其中条幅与展板的悬挂展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活动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审批手续。
活动举办如选用课室等室内场地的,请按课室申请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活动条幅、展板等宣传用品,期间如因恶劣天气等原因损坏的需及时修复或回收,活动结束后及时妥善回收,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有序。由活动主管机构监督活动主办机构具体落实。
跨校交流活动及大型活动(如音乐会、晚会、校院文体比赛等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集体性活动),需报校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再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涉及学术讲座等需指导老师通过办公OA发起宣传审批流程向宣传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