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校园团学活动及室外场地审批表》

发布时间:2024-05-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校园团学活动及室外场地审批表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


活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参加人数


地点


活动内容


 

活动宣传内容

(条幅、展板等)




 

安全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勾选必要时需另附详细说明

活动场地安全考察□  活动用具安全检测□  应急医疗保障□

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食品卫生安全保证□  其他安全措施□

 

活动举办机构

 

 

负责人签字:  

   

 

活动主管机构

 

 

负责人签字:  

   

 

校团委业务分管老师

 

负责人签字:  

   

大型活动审批:

校团委书记意见

 

负责人签字:  

   

大型活动报备:

学校保卫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备注:

  1. 凡在校内举办的团学室外活动,应填报此表。

  2. 此表一式两份,主办单位、社团指导与服务中心各一份。跨校交流活动及大型活动,另加一份报学校保卫部门。

  3. 相关内容必须详细填写,其中条幅与展板的悬挂展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4. 活动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审批手续。

  5. 活动举办如选用课室等室内场地的,请按课室申请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6. 活动条幅、展板等宣传用品,期间如因恶劣天气等原因损坏的需及时修复或回收,活动结束后及时妥善回收,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有序。由活动主管机构监督活动主办机构具体落实。

  7. 跨校交流活动及大型活动(如音乐会、晚会、校院文体比赛等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集体性活动),需报校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再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8. 涉及学术讲座等需指导老师通过办公OA发起宣传审批流程向宣传部申请。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