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学生返校工作台账。各学院时刻留意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学生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建立返校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地区旅居史、重点人员接触史,以及传染病急性期学生的台账,并分类进行管理。返校前一天要确定已做核酸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统计省外学生返校后48小时内做核酸的情况和不能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
二、低风险地区学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回居住地,开展自我健康观察。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省外学生8月26日返校,学生8月28日、29日分批返校),从外省其他低风险地区返校的学生,返校后48小时以内要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疫情防控的重点人员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或解除封闭封控措施后,按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疫情防控的重点人员包括开学时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封闭封控管理地区,仍在境外的人员;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含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含居家健康监测)的疫情相关人员,或者处于传染病急性期的人员、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
四、健康申报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学生推迟返校,待治愈后凭复学证明返校。
五、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除所在县区以外的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粤的学生,应在所在社区统一安排下,开展核酸“三天两检”、(两次核酸采样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校)健康监测,并主动上报核酸检测和健康检测情况,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六、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封闭封控地区)来(返)粤返校的学生,配合开展“四个一”(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扫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上报核酸检测和健康检测情况,报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七、入境人员(澳门除外),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无异常后方可返校。14天集中隔离,第1、4、7、14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照防控政策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隔离)监测,第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八、曾确定为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生,经规范诊疗、隔离、医学观察期全部流程后,提供返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以及返校前曾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经医学观察期满后,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九、属防控工作中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即:未达到次密切接触者管控要求及其他有传播风险的人群)的,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学生,实施“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十、返校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或腹泻等症状的学生,需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由就诊医院或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