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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理须知

2019-02-25 04:35 录入者:招生 信息     点击数:  

国家助学贷款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政策,用以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报到前可以优先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9月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未办理成功,也可以待入学后再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现将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说明如下:

一、申请材料及要求

需要在我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此表中的"本次申贷金额"、"本次申贷期限"暂不填写,待回校注册助学贷款系统后根据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填写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此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评估认定,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申请国家励志奖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必要条件,否则无法申请以上资助)。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此表用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件数量根据申请需要准备,复印件一份。所有表格均需打印后手写(涂改无效,按要求签字盖章,按类进行整理,报到时一并带回学校,通过学校新生接待当天在各二级学院设置的"绿色通道"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

详见附件1-3,文件下载后请使用word文档打开,下载网址为:https://pan.baidu.com/s/1AF_EOvLClyA-vCNg4ytdxg。

二、时间安排

9月份,学校集中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入学后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统一交至辅导员处,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后统一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三、其他相关事宜

1.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已经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缴清除学费和住宿费以外的学杂费,报到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开学时尚未交齐学杂费的贷款新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和选课。

2.如需更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高等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关注我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gpcqgzx,或于8月25日后致电020-856016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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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