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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考生须知

2020-10-15 10:35 录入者:     点击数: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前入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粤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和身份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尺子、计算器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移动电话、耳机)和电子设备(如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相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纸中的姓名、考生号、试卷类型等栏目。凡答题纸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纸无效。

六、开考满1小时后可交卷,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得交卷。除紧急原因,考生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须征得监考员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离开考场的考生由工作人员跟进处理后,在考务办公室等待至考试结束。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得在答卷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纸一律无效。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信息发出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备的材料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违规作弊的考生将由考试工作人员按 规定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考生违规作弊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

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五、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六、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七、考试过程中提前离开考场;

八、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

九、考试过程中在规定时间之前动笔答题;

十、未按要求签到;

十一、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十二、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

十三、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十四、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十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十六、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或电子设备;

十七、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十八、有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十九、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二十、撕毁、涂抹答卷,破坏答题纸中信息点导致无法评卷;

二十一、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考场同种试卷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

二十二、在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答题纸和答卷出现在其他考场试卷袋内;

二十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二十四、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二十五、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

二十六、考场纪律混乱、考场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

二十七、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二十八、有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十九、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十、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三十一、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其他应认定作弊的行为;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