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财务部近期核查了项目履约保证金情况,为及时、规范退还履约保证金,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跟进退还履约保证金工作,将工作联系人名单于5 月16 日前通过OA 寻呼发送给财务部叶新余。财务部将于 5 月 17 日通过OA 方式将各部门履约保证金信息(履约保证金反馈表)发送给各单位联系人。
2. 请各单位联系人通知本单位合同经办人核对履约保证金反馈表信息,并登记履约保证金有关情况,填写项目到期日期和确认是否符合退还条件,如不符合退还条件,请在表中写明不符合退还条件的原因(原登记过的信息本次需一并更新)。各单位联系人汇总信息后,将本单位履约保证金反馈汇总表于5 月24 日前通过OA 寻呼发送给财务部叶新余。
3. 请各单位自查是否存在应退未退保证金情况,凡符合 退还条件的履约保证金,请于 5 月 31 日前通过 OA 发起退还履约保证金流程。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退还履约保证金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部。
联系人:叶新余,联系电话:020-37395850。
财 务 部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