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税法规定,2024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按照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错峰办理年度汇算的工作安排,我校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专属办理时间段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如确有需要也可提前办理,3月21日起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3.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专属时段办理,请务必在6月30日前办理。
二、具体要求
1.请全体教职工和需要办理的在校学生在上述专属时段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算清缴(具体操作见附件1)。
2.学生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可以申请退还在2024年度领取劳务费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因绝大多数在校学生符合退税条件,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3.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需要为本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需要补税,除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以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税务局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附件:1.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引
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财务部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