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 ,为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系列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总结交流我省教育法治工作实践成果,省教育厅拟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召开全省教育法治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在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举行,主会场设在教育厅19楼会议室,我校分会场分别设在广州校区办公楼615会议室、清远校区教学二号楼106会议室,并同步视频至主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广州校区:学校党委书记吴琦琳、各行政教辅单位负责人、广州校区二级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代表。
(二)清远校区:学校党委副书记方燕,常驻清远校区中层干部、清远校区管委办全体人员、清远校区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党总支书记。
三、其他要求
(一)请校属各单位12月22日上午9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通过OA报给党政办梁英。
(二)按要求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参加会议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如会前14天内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不得参加会议,并及时报告。
(三)各会场要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四)请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根据要求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3:00-5:00进行网络视频信号调试,并做好召开会议时分会场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参会人员要全程参加会议,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