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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清远校区学生公寓6号楼周转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清远校区宿舍统筹安排及教师诉求,进一步改善住宿环境,学校对教职工住宿的学生宿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安排在学生宿6号楼过渡用房3人一间)的教职员工搬迁至学生公寓5号楼(宿舍号),2人一间,可自由组合。组合完成后请填写居住情况表,二级学院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收齐后统一交党政办公室蒋老师处,行政教辅部门统一到蒋老师处填写。请于6月29日前将上述表格填写好后,统一办理入住手续。

   二、搬迁时间为7月1日至10日,搬离后请将原住宿用房清理并打扫干净,将钥匙交回宿管办公室,办理退宿登记。

   三、同住人员请协调好宿舍水电费结余的分配情况后由总务后勤相关负责人办理水电结余的迁移。

 

   特此通知。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62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