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校档案工作,请各单位将2024年产生的、并已办理完毕的各类文件材料按归档范围和立卷要求整理后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移交时间:2025年5月1日前。党政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整体移交情况。如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移交工作,党政办公室将发送《归档工作整改建议书》至该部门。
二、移交地点:清远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档案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单位档案负责领导要督促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把好归档材料的审核关。
(二)各单位教职工要全力配合档案工作。教职工结合本单位机构职责和本人岗位职责,将在工作中形成的、已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工作资料原件交兼职档案员归档。(三)各单位兼职档案员严格按照归档范围,收集、整理2024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已处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初步立卷。具体可参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系列文件》中各类档案管理细则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组件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文件印制规范。移交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如有相应的电子文件请一并移交。
(五)档案移交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填写档案移交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单位负责人、兼职档案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移交表一份通过OA寻呼发给综合档案室联系人。综合档案室根据移交清单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签名接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单位重新整理,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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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由于学校内设机构调整,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前通过0A寻呼报送兼职档案员名单。
联系人:曾文、吕凤;联系电话:0763-3919013。
附件: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系列文件
2.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移交表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