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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张 习涛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0月11日至12月27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4日,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政治意识淡薄,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弱"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委班子凝聚力欠缺,战斗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请求上级组织尽快配齐配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目前,已新任了学院党委书记,增补了纪委书记。

二是建立了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召开碰头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协调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学院党委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校务会审议或审定前,学院主要领导之间和学院班子成员之间,积极沟通,充分酝酿,着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是花大力气研究解决深层次影响学院发展的瓶颈性、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一是拓展办学空间,推动解决了清远校区建设立项批复问题,可研报批等工作正稳步推进,有望实现明年秋季招生;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工作,巡视反馈以来学院组织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修改完善"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正在按程序审定;三是高度重视个人应收款巨额挂账问题,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扎实推进催收工作;四是全力应对学院资金链断裂问题,采取申请资产置换、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厉行节约等思路措施,切实解决到期债务偿还、教职工津贴发放等问题,有望今年9月教职工工资福利发放正常化。学院已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学院资金困难问题,努力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缓解财务困难。

(二)对"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政治担当和责任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担当意识。学院分别于3月14日、3月15日召开学院巡视整改专题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中层干部会,要求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二是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班子分工。学院将通过召开第一次党代会健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强化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大问责处理力度。

三是根据个人请辞,免去了后勤集团、后勤基建处等部门负责人。

3.对"三重一大"决策不严谨,决策前缺乏调研论证、决策中一言堂、决策后随意变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稳妥解决与项目合作方珠海惠泽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珠海市东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纠纷问题,解除学生宿舍BOT项目合同,经济损失减少75%。

二是完成电力增容工作,学生宿舍空调BOT项目已正常运营,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三是对未经集体决策和报批,设立广东联合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并支付投资款65万元问题, 2014年下半年已全额追回投资款。

四是对2012年立项采购但闲置至今的3台电梯,根据学院清远校区建设的实际需要,计划在2018年调配至清远校区安装使用,避免国有资产浪费。

五是对2015年1月学院决定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3000万元,但实际签订的融资租赁本金为3500万元问题,学院已认真吸取教训,严禁随意变更学院党政决议。

六是今后学院将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学院党委会、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决策前的调研论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杜绝决策后随意变更现象发生。

二、对"党的建设严重缺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建工作失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院党委已向教育工委书面请示召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经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沟通,在配齐学院班子后,预计今年年底前可以完成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对"党组织不健全,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院向省委教育工委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提交了书面请示,请求配齐配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4月28日,学院新任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到岗。

(三)对"不按规定收取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自2016年7月至今,学院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已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二是根据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有关通知要求,已完成2008年4月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党费补缴工作。

(四)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双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支部生活日"制度,并严格执行。党支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时间得到保证。

二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实行严格的签到、请假和检查通报机制,学院每季度一次对党支部学习、会议、活动记录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同时,党委班子成员均做到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洁建设弱"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力度。明确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工作机制、保障措施,正在草拟《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二是召开专题党委会,分析、研判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

三是学院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党委会、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碰头会等会议督促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督促纪委做好有关案件的办理办结。

(二)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学院党委对4名中层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4月学院纪委对巡视移交的违纪违规线索形成初核报告并报上级纪检部门审批,有序推进问题线索的处置。

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工作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学院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学院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学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和文件。落实纪检监察室主任列席学院党委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参与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做到对议事过程中的不良风气以及有违纪倾向或苗头的问题及时提醒。

三是学院纪委定期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约谈提醒。2016年以来,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中层干部开展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共计116次。

四是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聚焦主业,剥离无关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不再担负学院经费开支的审核工作。

(三)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的公款消费和送礼问题,2016年省纪委、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分别对学院部分校领导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和严肃处理。对相关院领导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省纪委查明的学院违规公务接待费,已由相关参与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分摊,相关的票据不得办理报销。2016年,学院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了校外餐票一律不予以报销的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学院饭堂,严禁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公款送礼。学院已于2016年2月将领取的还未使用的校属研究所产品退回,此后没有发生过使用研究所的产品送礼情况。

二是对存在的巧立名目乱发奖金问题,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要求签领了示范建设奖金教职工足额退回,并要求院领导带头退回。2名在任的院领导已带头如数退回签领的奖金,其他签领了奖金的人员也积极退回。

三是对组织到旅游景区召开会议问题,学院对2013年1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佛山市三水区温泉宾馆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提高了对执行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5年以来,学院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到国家规定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规定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培训和考察活动,没有发生在景区召开会议行为。

四、对"违纪违法案件多发,腐败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引发多个负面效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显著增强。

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要求全校党员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学院2名主要领导已就有关违纪问题在党员领导民主生活会上及中层干部会作了深刻检讨;学院1位原副院长以及原纪委书记违纪受处分的文件已作为警示教育个案材料转发至学院各党总支(支部);4位中层干部违纪处理情况已在学院中层干部会上通报。

三是学院纪委对学院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梳理了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展了风险点排查,改进了监察方式方法,以杜绝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二)对"廉洁隐患凸显,政治生态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学院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的廉政档案管理。

二是正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通过完善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出国出境、工程建设、采购招标、招生考试、收费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

三是针对节庆日、干部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廉情监督、廉政提醒、明察暗访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对巡视发现的多个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学院纪委已按规定进行了初核,并将拟立案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及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依规推进立案工作。对于已离校的个别党员干部已按规定将其违纪线索移交到其现所在单位处理。

五、对"执行组织纪律不严,人事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对"存在‘小圈子'和‘近亲繁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排查,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强调了有关政治纪律,对可能涉及"小圈子"问题的有关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以避免和防范"小圈子"现象。

二是已出台《学院选人用人任用回避制度》。

(二)对"提拔任用干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正式发文撤销了4名违规提拔干部的任命文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已检查并完善所有学院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组织程序加盖党委公章和归档处理。

(三)对"干部调整因人设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岗位调整、试用期满考核等形式,学院的中层干部由原来的91人精简至66人,基本上解决了干部调整上因人设岗的问题。

(四)对"个别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书记对4位少报漏报个人事项的干部进行了约谈,严肃有关纪律。

二是学院对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进行了培训,特别强调了政治纪律,杜绝漏报瞒报问题。

三是目前学院相关领导干部已按要求严肃填报个人事项。

(五)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专人负责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所有干部的出(国)境证件都已登记造册,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保管。

二是对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出台了《学院因公出访管理办法》,教职工的出入境需经过部门领导、组织人事处、学院党委的严格审批。

三是对2017年出国(境)培训学习等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严格控制经费使用。

(六)对"对老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老干部的服务与管理,通过座谈会、微信等方式,及时向老干部通报学院的发展动态、传达党的政策文件精神。在学院领导干部2016年度考核测评中邀请了老干部代表参加,学院工会对患病的老同志进行了慰问。

二是学院正结合实际,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福利政策。

六、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对"多年违规融资致资金链断,财务风险系数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4月始,学院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债务管理的文件,深刻认识以前违规贷款的危害性,遵守贷款审批流程,坚决杜绝违规融资。自2015年3月以来,学院再也没有发生过违规融资情况。

二是面对"资金链断裂、财务风险高居不下"的事实,学院自2016年始,不等不靠,积极开展自救,出台了《学院2016年度开源节流行动计划》,制定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新的财务管理规范,加强了预算管理,严控报销审核关。2016年度,共偿还银行及租赁公司到期债务6300余万元,其他负债1000余万元,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尽力化解财务风险,维持基本运作。目前,学院欠银行及租赁公司债务不足1亿元,为下一步彻底解困、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建设银行沟通,整理融资租赁贷款、银行贷款、基建负债等长期应付款资料,提出置换贷款、申请财政化债资金等化债思路,积极主动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报送了《学院债务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关于申请解决学校财务困难的请示》、《关于请求紧急救助救急资金链断裂问题的请示》等报告。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学院的还债方案。

(二)对"虚假票据盛行,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理顺内部财务关系。在二级管理未全面推行之前,收回各层级签批报销一定额度费用的权限,实行法人代表"一支笔签到底"的签批制度,严格报账审核关,从严控制各项开支。

二是已追回违规报销费用47万元。

三是正在核查虚假项目发票报销行为,对核实的报销套现问题,一律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对"财务催收不力,应收账款巨额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挂账当事人能提供的单据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是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要求挂账人向专项工作组提交真实、完整的报账凭证或业务佐证材料等。工作组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个人应收款逐笔完成了审核。

三是已在完成对所有的个人应收账款情况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实行了凡是未清理完个人应收款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培训进修、不能评先评优等措施。

(四)对"违规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5年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已经专题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深刻检查,并组织学习了上级部门关于奖学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了财经纪律意识。

二是今后将坚持专款专用,杜绝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同时认真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兼顾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支出与还贷支出的关系,统筹安排资金。

(五)对"涉嫌虚列出国培训项目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计划分批赴境外培训问题(培训费已支付报销但未实施),目前,经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外研培训中心磋商,已重新落实该专项资金的用途,转用于TAFE培训项目,并已落实外方培训院校,拟于2017年暑假开展培训。今后学院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如发现"涉嫌虚列出国培训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的线索,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六)对"收费管理和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上交的违规收费,学院将在资金状况好转后即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二是对"已移交使用的一期工程教学楼、行政楼和图书馆,二期工程学生宿舍,实训楼和食堂等均未转入固定资产账核算"问题,主要是因为与渔沙坦村委存在土地红线图重叠、土地权属不清等,导致不能办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手续。学院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完善手续后即可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办理固定资产确认入账手续。

七、对"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工程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对"二期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国有财产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名学院分管领导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已被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对数工作,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严格审核。

三是对"赶工奖"等存在争议的费用不予确认,以减少学院损失。

(二)对"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4月制定了《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流程。2017年4月重新修订了该办法,规定学院的货物、工程与服务的采购统一由招标投标办公室实施;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的采购严格执行《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未按学院规定进行采购的项目不予签订合同。

二是正通过校园修详规、完善有关项目的程序和手续、完善依约支付工程款的借支冲账手续,做好相关问题解决及追责工作。

(三)对"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倒置,先施工后签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学院基建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项目审批程序。

二是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规范操作,严防在清远校区等建设中出现类似情况。

(四)对"个别工程未通过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图书馆验收问题,已启动学院修详规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

二是对第二食堂验收问题,已责成学院第二食堂(康德饭堂)合作经营方按设计院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整改,拟于2017年暑假完成施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八、对"责权利不清,后勤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对"热水及直饮水供应管理缺失,无法估计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水电管理,已安排人员定期抄表和收缴水电费。

二是正与广州涞瑞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星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协商水电费收缴和经营期限问题。

(二)对"资产经营和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规定并造成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4月,学院制订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国家以及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细化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2017年4 月,学院修订并重新颁布《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同时,学院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深刻反思,提高了对国有资产、学院利益保值增值的责任意识,严堵导致学院利益受损的管理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对违规出租下塘西大楼物业问题,学院依据(2016)粤01民终12578号裁判文书(结论是:废止租赁合同,由学院收回大楼),委托广东粤高律师事务所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下塘西大楼判决强制执行,2017年3月20日我院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目前正在执行强制程序;同时,学院申请更改了下塘西大楼水电费支付方式,由银行代扣改为转账,减少学院经济的继续损失。

三是关于学院与广州长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纠纷问题,通过协商谈判,已解决与长建物业公司合作项目遗留的人员薪酬支付问题。学院正对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启动追责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今后学院将严格执行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核程序,所有通过补充协议添购货物、服务等的预算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保证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一致或优于采购文件(报价文件)。

四是关于存在的"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造成资产流失"问题,学院正与校西区食堂的合作经营方协商补充签订合同,并明确经营时限;与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康德饭堂)的合作经营方协商解决缩短经营年限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新颁布《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代收代支项目的采购、引资项目(如BOT项目、PPP项目等)、使用学院国有资产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引进等,均按程序公开招标(采购)。同时,以季度为单位,整合学院各单位的采购需求,根据总体预算情况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采购,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采购的情况。

九、对"治学态度不严谨,教学管理无序"问题的整改

(一)对"违规招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2015年、2016年先后出台《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试行)》及配套制度、《关于国际学院原2014级"教育咨询班"学生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14级、2015级国际学院原"教育咨询班"班学生课程成绩测定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二是主要当事人(原国际学院负责人)已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违规办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单位管理办法》,对学院成高教育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管理。

二是已正式协商终止双方合作关系,要求项目合作方停止以我院名义招收成高学生,并配合做好双方费用结算和成高(业余)在籍学生的善后工作,结清各项费用和移交学生档案,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对"教材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革教材供应服务方式。2016年制定了《学院教材选购与使用实施办法(试行)》,由学生自主选购所需教材,学院不再预收学生教材费,避免拖欠教材款及部分高折扣教材问题。

二是已收回学院多支付给教材供应商的9万元。

(四)对"教师管理不当,存在吃空饷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通过严格考勤、明确教师工作量、调整绩效津贴发放方式,加强了对教师的规范管理,防止再次发生"吃空饷"问题。

二是学院正在对2011-2012年建筑工程学院某教师"吃空饷"的问题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986463;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510520。

中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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