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6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学校拟开展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思政课教师纳入其他专项计划,不列入本次报考范围。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由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二)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及报送要求

本次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审核推荐: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由学生工作部门统筹推荐;党政党务干部由组织统战部统筹推荐;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统筹推荐。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分别向对应的职能部门报名,提交《报考资格审查表》,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汇总报名信息,填入附件3《2026年思政骨干攻读在职博士推荐汇总表》并将可编辑版、签字盖章PDF版在5月19日前通过OA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周璇处汇总,各推荐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原件清远校区送至清远办公楼306室,广州校区送至办公楼41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报考资格审查表

3.2026年思政骨干攻读在职博士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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