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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健身房规章制度

作者:时间:2020-07-21点击数:

工程学院健身房规章制度

为规范健身房的管理,保障各位同学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傍晚18:00--晚上21:00

注意事项:

(1)健身房内禁止吸烟,自觉维护健身房内的公共卫生,严禁在健身房内吐痰、严禁在健身房墙壁上乱涂乱画及踩踏。

(2)文明健身,进入健身房前,请保证鞋底的干净,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

(3)健身时应按照相应健身器材说明正确使用,确保人员及健身器材的安全,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

(4)使用健身器材时,要爱护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与移动,如有造成健身器材损坏,需照价赔偿。

(5)对健身器材操作说明不理解或使用时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健身社团管理人员求助,切勿在不清楚使用方法前提下使用或擅自修理健身器材。

(6)进入健身房时,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贵重物品,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7)爱护健身器材,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发生器械不正当碰撞。

(8)健身前请先做好热身运动,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加大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9)健身房只对本校教职师生开放,未成年人及外单位人员等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健身房使用健身器材。

(10)健身完毕时,应自觉将各种健身器材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11)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12)勿高声喧哗,互爱互让,相互关照,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的氛围。

(13)健身结束后,请将健身器械关闭并将电源插头放回原位,关好门窗。

(14)健身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15)违反本制度者,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禁止使用健身室私自进行活动。请每位教职员工自觉遵守管理规定,锻炼时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共创和谐校园。



声明:当您使用健身器材时,本健身房视为您已详细阅读本规定及健身器材操作说明并自愿遵守;本健身房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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