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程职院工会〔2013〕18号
关于"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爱心互助基金会"入会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岗位职责(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粤工程职院〔2013〕76号文),其中附件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爱心互助基金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已正式颁行。
根据《章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凡我院在职教职工,承认本章程,自愿填写入基金会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工会(工会小组)审核确认和基金会批准登记后,缴纳会费,即成为本基金会会员";
《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基金来源 1、行政拨款;2、校工会结余经费的资助;3、校各部门的捐赠款,校内外单位的捐赠款;4、教职工个人交纳的会费;教职工个人捐赠;5、其他形式的捐赠。"
《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条规定:"基金会费的标准及缴交方式另行规定。"
《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基金会热诚欢迎本校教职工和校内外单位的捐赠,个人捐赠500元以上,集体捐赠3000元以上者基金会特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经研究决定,基金会费的标准暂定每年100元,并定于2014年1月上旬办理爱心互助基金会入会手续。
请自愿加入爱心互助基金会的在职教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并缴纳会费,同时也可自愿捐款。请各工会小组长于2014年1月6日将入会申请表、入会人员名单汇总表、会费和捐款交工会办公室姜婷老师处(教学大楼703室),其中会费和捐款由学院工会统一汇总后交学院财务处代管。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2.学院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书
3.学院爱心互助基金会申请入会名单汇总表
学院工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