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工会小组: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申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粤教工〔2014〕40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会决定开展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要求如下: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1人):候选人为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及专职干部。由校工会委员会推荐选出。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人):候选人为学校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由各工会小组推荐,经校工会委员会择优推荐。

(三)优秀职工之友(1人):候选人为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由校工会委员会推荐选出。

请各工会小组将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电子版)于9月4日前发给工会办公室姜婷老师。

附件:

1.关于申报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职工之友的通知

2.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优秀职工之友申报登记表

学校工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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