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运动会(教职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工会小组:

为丰富我院教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团队意识,锻炼教职工身体,凸显教职工的凝聚力,展现我院教职工积极向上、奋力争先的精神面貌,学校第十二届运动会拟于11月16-17日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团体项目:拔河、乒乓球、篮球、三人制足球、男女混合4人往返运球投篮接力、男女混合8人往返50米跑(各单项团体赛具体竞赛规程、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2、个人项目:50米托网球跑、跳远

二、参赛办法

1.团体项目以党总支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2.个人项目组别设置

设甲组和乙组,甲组为39岁(含39岁)以下的教职工;乙组为 40岁(含40岁)以上的教职工。比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3.个人项目每人只能参加同一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队设置

团体赛原则上以党总支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个别党总支因人员少、结构单一的酌情合并成联队,每项团体赛最多由两个参赛队联合组队,具体如下:

1、机关党总支:总负责人:何杰文;

2、学工与思政党总支:总负责人:曾名沁;

3、教辅党总支:总负责人:曾玉洁;

4、后勤与职教集团党总支: 总负责人:史诗德;

5、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成一队,总负责人为各工会小组长。

6、公共课教学部不参加比赛,负责整个比赛的裁判工作。

四、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其它项目按照《补充竞赛规则》执行。

(二)其他球类项目见各单项规程

(三)田径径赛项目为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五、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取前8名(参赛人数少于9人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9、7、6、5、4、3、2、1计团体总分。

2、团体项目取前6名(参赛队数少于7队实行减一录取),分别按14、10、8、6、4、2计团体总分。

3、破校运会记录者计9分。

六、奖励办法

本届运动会(教职工组)设竞赛单项奖及团体总分奖。

(一)单项奖:

1、团体项目:奖前三名,按具体参赛人数发奖品;

2、单人项目:奖前三名,按具体参赛人数发奖品;

(二)团体总分奖:奖前6名,颁发奖杯。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分别颁发锦旗。

(四)破纪录奖:给予破纪录者奖励。

七、报名办法

请各工会小组长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所在小组的第十二届运动会(教职工组)报名表汇总到各参赛队的总负责人处,各参赛队总负责人需统筹安排各项目参赛的人员、填写好领队及联系人并将最终的参赛名单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17年10月16日前交工会办公室姜老师处,电话:87023476。报名以纸质版报名表为准,必须签名盖章并写上联系人电话(包括短号),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第十二届运动会(教工组)报名表

体育运动委员会 校工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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