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工会:
由于学校机构及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党和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更好地开展学校工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对学校二级工会架构进行调整,将现有的工会小组调整为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的二级分工会,同时成立二级工会委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分工会的具体设置
1.机关第一分工会。下设党政办公室工会小组、组织宣传统战部工会小组、 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小组、学生工作部与团委工会小组、财务处工会小组、清远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会小组。
2.机关第二分工会。下设人事处与工会工会小组、教务处工会小组、科技处工会小组、后勤处工会小组、安全保卫处工会小组。
3.教辅分工会。下设图书馆工会小组、公共课教学部工会小组、生产实训中心工会小组、信息中心与高职教育研究
所工会小组、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小组、创业学院工会小组。
4.机电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电梯工程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5.建筑工程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6.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7.财经学院(金融投资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8.管理工程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9.人文艺术学院分工会,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10.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下设若干工会小组。
各二级分工会所设的工会小组及确定的小组长名单需报学校工会备案。
二、成立二级分工会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二级分工会组织建设,加强二级分工会教职工与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从即日起启动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完成二级分工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二级分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由二级分工会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持。具体选举方案见附件。
特此通知。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