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文章来源:工会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校内涵建设,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平安、文明的和谐校园,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分工会中开展“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进一步巩固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二、申报条件

1、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会工作列入所在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中。

2、分工会能认真履行职责,竭诚服务教职工。做好困难帮扶、送温暖等“暖心”工作。

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运作方式。具有固定的活动场所,配备了基本的设施。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会员参与度高,营造良好的育人文化氛围。

4、重视教职工的思想引领,积极开展“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活动。

5、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赋予“职工小家”新内涵,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三、具体安排

(一)申报

请各分工会积极将申报方案(含固定场地、设施清单及相应经费预算)及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职工小家使用管理规定(启用时上墙),于2022年4月6日前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通过OA交给校工会史诗德。

(二)评审

校工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考察。

(三)公示

校工会将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助推“职工小家”建设工作。

四、管理模式

(一)“职工小家”建设以各分工会为单位,采取“学校工会和各分工会共建、以分工会自建自管为主”的方式。由分工会提出申请,校工会组织评审考察,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实行。校工会将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分批次推选出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职工小家”,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的支持,助推“职工小家”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职工小家”建设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会经费项目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希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认真落实教职工在建家工作中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靠教职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让教职工共享建家成果,坚决杜绝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各分工会要把申报评审的过程作为宣传建家,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提高质量的过程,共同推进职工之家建设迈向新征程。

                                                             学校工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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